立足税收实际 服务改革发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信阳市国税局按照信阳市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精心组织,深学实做,实现了基层党建工作和税收中心工作的互促共赢。1月至8月份,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市国税系统累计组织收入33.9亿元,同比增长25.2%,增收6.8亿元,增幅在全省排名第1位,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5.3个百分点。

坚持“学为基础”,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学习教育为牵引力,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日常的党内组织生活之中。一是注重带领学和全员学相结合。市国税局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多次研究学习教育方案;带头抄党章、撰写心得体会,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研讨,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全系统邀请专家举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讲座68次;党组书记讲党课、作辅导57次,其他班子成员讲微型党课101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175次。同时,将借调的党员就近编入所在单位党支部,保证教育对象不留空档,不落一人。二是注重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线上,充分利用信阳国税党建网、党建微信群两个载体,开辟“网上党校”“交流园地”“党规党章知识测试”等栏目,推送自学时间内容等要求,通报支部学习情况,展示精品党课;线下,以支部为单位制定学习教育计划,组织“手抄党章100天”活动,举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征文,分类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评选30名“最美国税人”,开展“赞劳动、颂模范”诗歌朗诵比赛,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把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转化为实际行动。三是注重结对学与实践学相结合。建立机关党支部与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市国税局领导分别到联系点讲党课,有针对性地抓好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点,自上而下开展了“千人大走访、问题大收集、服务大提升”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坚持“做为关键”,把推进税收改革作为平台。以学习教育为试金石,把推行营改增作为检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战场。一是靠前指挥,工作在一线。市国税局第一时间研究制定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细化为10大类71项任务,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对接,分头走访市发改委等20余个市直部门和行业协会;第一时间组织市国税局班子分为7个督导组,深入营改增一线开展蹲点督导,各级一把手和主管局领导都放弃节假日坚守在岗位,亲历第一张发票开出、第一户申报接收,将问题解决在一线。二是支部迅速行动,动员在一线。各级党支部通过专题学习讨论、座谈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实行“5+2”“白加黑”工作模式,主动投身营改增工作;开设“决战营改增,党员在行动”宣传专栏,用身边事感染身边人;结合营改增,对表现突出的44位优秀同志、15个党支部和1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心齐、气顺、劲足的好氛围。三是党员积极投入、冲锋在一线。抽调党员业务骨干组建“党员先锋队”“业务攻坚组”,将营改增宣传辅导工作分区域、分行业落实到户;在办税大厅设立党员示范岗,组建党员服务队,发放服务联系卡,建立营改增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跟踪服务,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在全省率先试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退库,实现了出口退税的国税一站办结;通过“银税互动”平台为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5.84亿元,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前8个月办理各项减免税达9.5亿元。广大国税党员干部在营改增中展现出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化为“营改增精神”,成为激励国税人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的宝贵精神财富。

坚持“改为目标”,以建章立制夯实党建工作。 以学习教育为推动力,完善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回归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是完善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把加强党建纳入今年全局重点项目,改选市国税局直属机关,成立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齐配强全市国税系统13个机关党委、106个党支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对税收工作的全面覆盖。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考核制度和细则》等规章制度,规范设置党建考核指标6类、22项,建立季度自查报告、半年督查通报、年终考核述职的督查落实机制,促进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整治软弱涣散党支部。制定了“强支部 提素质 促两学一做”系列方案,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党支部书记党务知识测试、“三会一课”记录观摩等活动,修订印发了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组织规范化党支部建设评选、党支部检查考核等活动,构筑坚强战斗堡垒。在市国税局组织的“倾情救灾,党员献爱心”捐款活动中,机关离休支部一位老党员一次性捐款5000元。三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方面,弘扬信阳独特的红色税收传统,在全系统培育和弘扬五种税收文化,践行共同价值体系,传承家风带动税风。另一方面,把队伍平安作为最大的福利,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严格机关工作、会议、培训和财经等纪律,组织自查自纠活动,开展异地交叉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硬起手腕对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推动作风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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