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放他人轮胎气 这个司机被拘留10日

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依钒

偷放他人轮胎气,后果可能很严重。昨日,记者从市公安部门了解到,一位司机涉嫌放掉他人汽车轮胎气,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据了解,近日,潢川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停放在潢川开发区火车站广场的汽车轮胎气被人放掉。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走访调查。

当民警正在查证的时候,几天后,在同一路段又连续发生多起汽车轮胎气被放掉的案件。对此,公安部门针对案件发生的区域及作案时间等特点,组织民警打破常规工作方式,不分昼夜地对辖区进行巡逻防控、走访摸排,对案发区域周围商贩、出租车主进行走访,并现场调取视频监控,最终确定王某、谭某和卢某有作案的违法嫌疑。

随后,民警依法将王某、谭某和卢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经查,王某等人平时在火车站广场拉送旅客,但是最近其停车的地方经常有汽车停在上面,挡住了出入的道路,妨碍出行。为了发泄内心怨气,王某在潢川县开发区火车站候车厅对面的临时停车场内,以拧掉汽车轮胎气阀帽后,在气阀帽内放置石子然后再将气阀帽拧上的方式,将停车场内停放的一辆白色奥迪A3轿车右后轮胎的胎气放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潢川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民警提醒市民,私家车尽量停放在安装有视频监控或者有人看管且路灯明亮的的停车位上,避免停靠在比较黑暗、偏僻的地方。此外,如果发现财物被任意损毁,首先应该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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