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坚决落实责任不动摇——四论信阳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信阳日报评论员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每一个测评项目、每一项测评指标、每一条测评标准,落实得如何,都事关我们这一轮创建的成功与否。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创建方案,一项一项夯实责任,一层一层传导压力,一级一级抓好落实,形成人人参与、合力创建、整体推进的生动局面。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的理念,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五个信阳”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细致地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也存在创建氛围不浓、城市公共设施欠账较多、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我们必须清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一个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测评,测评体系包含思想道德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长效常态机制等,每项测评标准又有若干个衡量标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标准高、内容多、要求严,必须坚决落实责任不动摇。

责任不清,落实就无从谈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全市上下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建指挥部统一领导,市创建办统筹协调,创建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细化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做到知责明责,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以身作则,作出表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体现新担当、展示新作为的实际行动,作为开展“责任落实年”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坚决做到有诺必践、期到必成,以“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抓推进、抓到位,推动创建任务落细落小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没有问责,责任就形同虚设。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每一项内容、标准和要求,每一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做到规则熟于心、材料高标准、点位过得硬、宣传入民心。严格实行市级领导包区督导、包路段机制,完善市创建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督察组及市直单位、辖区“五位一体”的督察模式,坚持把问责贯穿创建全过程,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强化奖惩,实行常督察、月通报、季奖惩,对落后单位按照相关办法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创建工作中推诿扯皮、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用奖惩机制激发起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共同创建的热情、激情和豪情。

落实是关键,关键在落实。我们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以只争朝夕的精神、锲而不舍的干劲、求真务实的作风,为打好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赢得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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