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关于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新峰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

  近期,市纪委严肃查处了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双柳树镇党委书记齐新峰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现通报如下:

  2015年2月至2017年8月,齐新峰同志任双柳树镇党委书记期间,使用双柳树镇政府办公楼302室作为办公室,面积为22.976㎡,另外使用301室作为住室,面积为77.982㎡,两者实际占用面积100.958㎡,大大超过规定面积。2018年2月,市纪委决定给予齐新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齐新峰同志作为党的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不强,在全党上下持之以恒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情况下,尤其是在十八大之后,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上问题,反映出当前我市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通报要求: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不折不扣执行规定,严格执行纪律。

  一要强化自觉自律。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要有恒心、有定力,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

  二要担当主体责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纠正“四风”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彰显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和政治定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好主体责任,尽好作风建设之责,在抓作风建设中体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三要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礼送礼、公车私用、滥发钱物、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等具体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纠正“四风”工作高压态势,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自觉、变成习惯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来源:信阳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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