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弃婴上户口难 热线办牵头帮解决

市民薛女士反映,其收养一弃婴作为养女,当时未入户口,现在却难以办理户口,望帮助解决。

接电后,市长热线办公室立即通知市公安局(电话:6520119)办理。经查,造成薛女士养女户口难以办理的原因是其缺少收养手续,而现在其养女在年龄上已超出收养手续办理规定。经市长热线办公室协调督办,公证机关已为薛女士办理了事实收(抚)养公证书。目前,市公安局老城分局户政科已审核批准了薛女士申报户口的相关材料,其养女的户口问题已解决。

经回访,薛女士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记者的话:关于家庭收养,我国法律有比较严格的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能力、无子女等条件,被收养人在14周岁以下。本案例中好心的薛女士事实收养了弃婴,理应得到社会的关爱,记者在为热线办牵头解决问题点赞的同时,呼吁收养家庭一定要完善收养的各类法律手续。

信阳日报报晓风客户端记者 马 童

来源:信阳新闻网 作者:马 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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