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激励干部投身脱贫攻坚

今年以来,潢川县层层建立脱贫攻坚责任制,将扶贫开发工作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权重提到70%,制定《潢川县激励广大干部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设立脱贫攻坚奖,激励广大干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

每年推选10%的优秀驻村第一书记给予表彰激励。该县对县直部门选派的第一书记,结合扶贫业绩、联合督查情况以及派驻村“两委”班子和基层党员群众测评意见,经考察评比为前10%左右的,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颁发脱贫攻坚优秀奖章;对县管单位现任职级为副科级的,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条件的,优先提任为正科级干部,特别优秀的可直接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现任职级为科员级的,优先提任为副科级干部;对考评落后的第一书记实行召回制度,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每年推选20%的乡镇分管领导给予表彰激励。该县对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党政副职,根据各级扶贫部门掌握的数据资料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分析,经考评为前20%左右的,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颁发脱贫攻坚优秀奖章,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条件的,优先提任为正科级干部,特别优秀的可直接提任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同时,对考评为后10%左右的乡镇分管领导,进行调查分析、综合研判,对因主观不努力、不作为导致工作落后的直接给予免职处理。

每年评定30%的贫困村优秀村干部给予表彰激励。该县对83个贫困村按照脱贫标准,对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全面考核,逐项核实打分,客观评定工作成绩。根据考核结果,按照“3:6:1”的比例分别评定为“优秀、一般、较差”等次,对30%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颁发脱贫攻坚优秀奖章,全体村干部当年工作报酬整体上浮30%;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贫困村村干部当年不得领取绩效报酬,对所在乡镇包村领导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

来源:信阳新闻网 作者:殷 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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