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

 4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晖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进才、高曙霞、高潮、李群茂、聂书华、詹玉锋、杨明忠和秘书长胡海华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志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新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视察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提出了意见。

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检查组成员选配、样本点选取、召开座谈会等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形成科学全面、符合实际的执法检查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

会议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有关方面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我市立法工作水平。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扶贫结对帮扶点——商城县丰集镇油坊店村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机关帮扶工作和驻村同志的工作,要求继续努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帮扶村脱贫攻坚任务。

会议通过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会议强调,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是一次换届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筹备。要抓紧时间,加强协调,周密安排,保证质量,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会议研究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建议议程和日程。决定于4月下旬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以上有关议题列入会议建议议程。

信阳日报报晓风客户端记者  黄 宁

来源:信阳新闻网 作者:黄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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