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团伙抢劫犯罪 老大强奸手下妻子砸酒瓶示狠(2)

为了控制手下,庞某没收了他们中一部分人的身份证,有人逃跑,他就追到对方的家中。2013年2月3日,庞某、朱某、任某等人到杞县官庄乡聋哑人原某的家中,将其带至杞县一饭店内。在吃饭过程中,庞某以原某不听话,不跟着去做坏事为由对其进行殴打,致其头部受伤,后又强迫其到一宾馆内继续殴打。原某趁机逃跑后,家也不敢回了。

团伙成员也成

受害者

庞某的心狠手黑让他的手下对他十分畏惧。他的一名手下跟他干了不少坏事,但依然成了庞某欺侮的对象。2012年9月的一天凌晨,庞某将这名手下的妻子强奸,得知此事的这名手下怒不可遏,找庞某理论,结果被庞某殴打。当天晚上,庞某竟然又到这名手下家中。二人争执间,庞某拿起酒瓶砸烂自己的头部向这名手下示狠,还胁迫对方第二天跟其去抢劫,并让这名手下在门口罚站,庞某则在他家与这名手下的妻子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庞某又命这名手下给其买来早餐,吃完后才离开。

2012年5月19日晚,庞某同多人一起在郑州市惠济区苏屯村朱某暂住处吃饭时,一名女聋哑人因琐事惹怒庞某,庞某就用啤酒瓶击打其头部,连续打碎了十几个啤酒瓶后,又逼迫她脱光衣服,对她拍摄裸照,还用扫帚、刀等将其左侧面部、大腿等多处划伤、扎伤。被庞某等人侮辱后,这名女子逃到登封,其家人发现她的伤情后报警,但因害怕被庞某等人报复,她不敢讲出实情,谎称被当地人殴打致伤,致使警方无法及时侦破该案。

2013年1月的一天,庞某和手下经预谋,摸清了一名聋哑人的经济状况、住处及下班路线后,纠集手下将下班回家途中的受害人带至郑州市惠济区贾河村一出租房,采用殴打、威胁手段,将其钱物和银行卡内存款抢走。

2013年1月12日21时许,庞某、朱某等人到郑州市惠济区老鸦陈村一网吧,强行将正在上网的两名聋哑人带至老鸦陈村,对他们采用殴打、罚跪等手段索要钱财。后来,庞某听说自己的情人任某曾和其中一人有染,恼羞成怒,将对方的牙打掉,并将这二人身上的钱物全部抢走。

暴力背后需

各方关注

据检察机关介绍,案件侦破后,让警方感到吃惊的是,竟然没有人报案。

警方初步查明,该团伙参与实施的抢劫案件9起,这还不算庞某经常以“罚款”的方式敲诈勒索附近聋哑人的钱财。2012年8月,庞某让手下给某工厂里的一名聋哑人传话,让其交2000元,否则就打他,受害人无奈借了钱交给庞某。据该工厂有关负责人称,由于平常庞某等人经常会向厂里的聋哑人索要钱财,不少受害聋哑人不敢反抗,要么给钱,要么无奈辞职回家,该厂因此流失了不少工人。

据初步统计,庞某以“罚款”的方式敲诈勒索附近聋哑人近20万元,几乎成了该团伙的主要经济来源。

曾对聋哑人犯罪有过专门研究的洛阳市涧西区法院法官于风卫认为,聋哑人违法犯罪情况近年来屡见报端,与我国的特殊教育学校在大部分地方都存在着重视力度不够、教育经费不足、教师素质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分不开。聋哑人受教育难以得到根本保证,致使相当一部分聋哑人仍然是文盲、半文盲和法盲,不知道违法犯罪的后果,或不知道受到伤害该怎样维权。此外,家长对聋哑孩子要么带着负罪感百依百顺,要么是歧视不闻不问,导致聋哑人的心理健康得不到保障。同时,聋哑人就业的门路狭窄,相当多的公司、企业仍不愿意接收残疾人就业或在残疾人待遇上存在歧视,导致聋哑人就业难,容易走上通过犯罪谋生的道路。

于风卫说,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做好聋哑人的犯罪预防工作,首先应当保障聋哑学校的教学规模和教育经费,加强特教学校的师资力量,提高聋哑儿童的入学率。国家也应将对聋哑人的个人技能培训、心理辅导和创业指导等作为重点工作来做,并保证持续性和专业化。其次,加强家庭和社会对聋哑人的关爱,采取诸如建立帮扶对子的方式,让聋哑儿童充分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重视。第三,加强对聋哑人的社会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只有家庭、学校、社会三道防线有机结合、彼此补充,才能构建一个较为完整的聋哑人违法犯罪防控体系。

来源:河南法制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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