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40个政府部门首次公布公车保有量:共4466部(2)

市环保局 79 41 38

市财政局 50 50

市规划局 44 44

市食药监局 44 41 3

市发改委 42 42

市经贸委 38 38

市科信局 34 30 4

市物价局 32 30 2

市外经贸局 24 24

市安监局 20 16 3 1

市外事办 18

市监察局 17 17

市统计局 16 16

市审计局 15 15

市国资委 12 12

市旅游局 11 11

市府研究室 10

市知识产权局 9 6 3

市民族宗教局 7 7

市府金融办 6 6

市司法局 154 42 16 96

市人口计生局 24 24

市法制办 9

市侨办 未公布

合计 4466

行政经费首度公开,不同部门开支悬殊

有的超10亿有的千余万

新快报讯 各部门的行政经费总支出,多在千万元数量级。对比行政经费总额和部门人数可知,金额的高低,大多与人员数量有关。城管、交通、教育、工商等部门的财政供养人员较多,行政经费数额也较大,都在1亿元以上。市工商局行政经费超过10亿元。市人口计生局、市安监局、市府金融办等编制较少的部门,行政支出都在1000万元以下。行政经费占各部门财政拨款的比例悬殊。工商局行政经费占到部门公共财政拨款的87%,物价局行政经费也占到公共财政拨款的8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由于多数拨款用于民生投入,行政经费占公共财政拨款的比例较低,都在5%以下,教育局和卫生局分别只有1.65%和2%。而国资委的占比则仅有0.38%。

部门回应

市财政局释疑:

部门工作性质差异大行政经费无可比性

市财政局答复称,公开行政经费是参考今年中央各部委部门决算公开的格式。行政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行政经费,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用于行政管理的费用,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书面答复显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是包含在行政经费支出之中的,而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财政核补事业单位、经费自筹事业单位并没有行政经费支出概念。由于行政单位工作性质差异较大,因此,不同单位的行政经费总支出及其占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比例没有可比性。

财政局的答复初步解释了行政经费的大致范围,但并未列举其所包含的具体科目。此外,新快报记者获知,涉及人员和公用经费,各地政府部门均实行定额管理,不同编制、不同职级有不同开支标准。不过,此次公开信息并未包含这些内容,如何监督行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也因此缺乏参考指标。

来源:新快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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