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遭股民索赔7000万 广州中院受理立案

新华网广州9月30日电(记者廖婷婷、武卫红)近日,佛山照明“因证券虚假陈述”遭股民索赔7000万元一案,引发广泛关注。此案目前已被广州中院受理立案。

代理律师表示,依据法律规定,股民有极大几率获得索赔,未来原告人数可能突破2000人,索赔金额或突破2亿元。佛山照明一案提醒投资者树立维权意识,也警醒上市公司应加强自律。

佛山照明虚假陈述遭索赔7000万元

近日,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照明,000541;粤照明B,200541)发布公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515人(件)诉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民事诉讼进行了立案。515件民事诉讼涉索赔金额为7342.83万元及8.1899万元港币(约合人民币6.466万元)。此案已成为中国证券维权史上,投资者维权人数最多的案例之一。

今年3月6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书显示,佛山照明在2010年、2011年期间多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对涉及关联方的重大担保事项,以及与关联方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和投资、收购事项均未做如实披露等。

公告一出,引发佛山照明股价持续下跌,投资者权益受损,随即引起股民维权索赔。从今年4月起,全国各地的股民陆续向法院起诉。

作为本次的原告之一,深圳股民万小姐告诉记者,当时认为这个公司比较好,买了不少它的股票,也一直没看出什么问题,直到证监会的处罚书下来,才知道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问题,卖出了1万多股,损失不小。万小姐此次诉讼请求佛山照明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88798.52元。

万小姐代理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此案接受股民委托、代理起诉的工作将持续至2015年3月6日时效届满为止,初步推算2年期满原告人数可能突破2000人、索赔金额或突破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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