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红会占有器官捐献资源被指向医院认捐(4)

而按卫生部规定,164家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都应该设立OPO。也就是说,其中有超过半数的医院,尚未使用国家分配系统分配,获取器官。

但即便使用该系统的医院,也可能存在人为干预分配的情况。

国家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在完成器官分配后,会给移植医院发送短信,告知分配情况。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的李鹏曾遇到这样的事。他收到了短信,通知说某家医院将有个肝脏分配给他们。李鹏马上打开电脑准备接收,进入系统后,却看到该器官分配被强制终止。

一般当器官出现变故,无法移植,医院可以强行终止分配。

李鹏认为,这也可能是,医院出现病人需要这枚肾脏,便终止了电脑分配。

据了解,卫生部于2012年就在拟定文件,计划在全国的器官移植医院中,强制执行“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办法》规定,任何医院或医务人员如果绕开系统,自行分配人体器官,将面临一系列严格处罚。

这份《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由卫生部医管司在制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当年10月10日,向媒体表示,这个《办法》将于近期印发。

然而,近一年过去,上述《办法》则迟迟没有出台,区域OPO的建立、运行,也难以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规范运行规则

高新谱说,今后将制定、规范器官获取组织的运行规则,推动OPO从医院脱离出来,和移植团队分离并相互监督。

上个月,在优酷网上,一个“江西省器官捐献与分配平台”的视频,引起业内人士关注。

这是一个不同于卫生部设计的器官分配平台。

一名业内人士,优酷视频应是红会在招标器官分配系统的方案及系统演示。系统下设有志愿者登记、捐献者登记、等待者登记、器官匹配四个分系统,明显试图复制现已运转两年的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

记者联系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询问对江西红会器官分配系统的评价,得到的书面回复:“整个操作流程脱离临床实际,如最重要的血型信息出错,会决定患者的生死,但系统设置的输入过程如同儿戏。器官分配并没有按照国家卫生部发布的分配政策执行,且擅自加入自己定义的分配条款。”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维新否认视频中的分配平台已经在江西省红会建立或使用。

刘维新承认,他们也在制定国家的器官捐献相关政策,包括即将要出台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办法》,“器官捐献救助办法”,未来也包括公平分配捐献器官的政策。

“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中心,既不代表红会,也不代表卫生计生委,而是代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刘维新说。

高新谱是该中心业务部副部长。他不认为地方红会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存在人为干预破坏分配的情况,“只要不将人为分配指向给某位具体患者,不因分配而浪费器官”,都是可以接受的探索。

高新谱认为,最重要的工作是如何避免利益冲突,隶属于器官捐献管理部门管理的协调员在器官捐献过程中作为第三方的见证作用不可替代,这也是整个器官捐献体系建设中的重要设计,此外,今后将参考国际经验制定、规范器官获取组织的运行规则,逐步推动OPO从移植医院脱离出来,和移植团队分离并相互监督。

高新谱进一步说明,在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委托、中央编制办批复等文件的有力支持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被赋予了协调员资格认定的权力,相关印章已得到公安机关审批,近期将进行全国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培训及资格认定工作,此外,在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委托下承建的“国家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已取得重大进展,该系统由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近期将开通公众线上报名功能。

7月8日,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的姚林表示,上个月,医院已将捐款打给深圳红会,双方关于器官捐献的合作将继续。

(文中姚林为化名)

南京红会的刘文华介绍,对医院的每一笔捐赠都有正规发票。至于家属接受的救助与医院捐赠数额,是否能一一对应,刘文华称,每例捐献协调工作需要成本,因此,医院的每笔捐赠款,平均比实际救助款多出5000元左右。

来源:新京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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