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撤并后的部长们:1/3仍以一把手身份履新

[导读]部长们在改革中扮演着特殊角色:一方面是“被改革者”,同时也是改革的执行者。当告别的时刻来临,个中滋味只有自己能够体会。

机构撤并后的部长们

在1998年并入国家经贸委的多个部委中,没有一位部长“高配”,以正部级身份担任副部级国家局局长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山旭 | 北京报道

2013年全国两会,新一轮机构改革水落石出,铁道部被撤销。3月10日上午,盛光祖在人民大会堂对本刊记者说,作为最后一任铁道部部长自己没有遗憾。在被问及下一步去向时,这位64岁的正部级干部表示,听从国家需要和组织安排。

自1982年启动改革开放后第一轮机构改革至今,中央政府已经历7次大规模机构改革。

据《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统计,仅从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已有31个部委被撤销。

这些改革涉及31位部长,以及超过100位具有正、副部级别的高级领导干部。

一些部委撤销后,以其为基础组建了新的正部级单位,而大多数情况下,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都面临着降格、被合并乃至拆分、改制的情况。

部长们在改革中扮演着特殊角色:一方面是“被改革者”,同时也是改革的执行者。当告别的时刻来临,个中滋味只有自己能够体会。

面对改革,总要有人付出代价。中编办副主任王峰在谈及此次机构改革时说,改革本身就是一种利益调整,所谓“被改革者”终究是为大局作出牺牲。

在自己供职的部委被撤销后,部长们如何告别,后来又会怎样?

消失的部委

改革开放之初,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第一要务曾是精简人员。

在1982年的改革中,98个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裁减、合并为52个,各部门机构工作人员从4.9万多人减少为3.2万人。从这时起,实际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被废止,实行干部离退休制度。

6年后,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其中撤销或整合12个部委,国务院各部门也在原有5万余人的基础上,减少了1万余人。

这次改革确定了日后机构改革的诸多原则:除了以全国人大换届为时间节点,还包括开始实行“三定”制度、相对固定的副职人数等等。

按照原人事部副部长程连昌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的说法,到这时初步解决了“文革”带来的机构、人员臃肿的不正常状态。

于是,在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机构改革方案中,就以转变职能、坚持政企分开为第一目标,第二是理顺关系,第三是精简机构编制。

对改革目标的重新定位和排序,也标志着机构改革进入第二阶段,并一直延续至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编办综合司所编的《中央政府组织机构》系列丛书等文件资料,自1993年到2008年的4次机构改革中,共有31个正部级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被标记为“不再保留”或“撤销”。

其中,1993年7个、1998年15个、2003年2个、2008年7个。在这些消失的部委中,又分为多种情况。

首先是为数众多的行业管理部门因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而被撤并。比如在1993年改革中,创建于1949年的轻工业部和纺织工业部撤销,成立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轻工业总会和中国纺织总会。

此外,航空航天部等改制成为大型国企。

第二种是正部级单位降格,成为国务院直属或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1998年的改革中,煤炭、冶金、机械等9个工业部先改成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后在2000年底全部撤销。

林业部则在1998年改为国家林业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这类国家局一般为副部级。

第三种是多个部委整合。比较典型的是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8年合并组建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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