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人网介入金华“彭宇案”

  

  本报记者 陶喜年

  因为中国好人网的介入,一年前发生在浙江金华的一起普通交通事故,近期突然发酵成轰动全国的热点新闻。

  2010年11月23日,浙江金华的90后男子吴俊东驾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在超越一辆电动自行车引发事故,电动车上两位老人受伤。2011年6月3日,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吴俊东承担本次事故两位老人的损失的70%,共计69602.4元。8月30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吴俊东对此判决不服,将此事在互联网上捅出。

  2010年11月28日,获悉情况的“中国好人网”创办者谈方及该网站公益律师团5位律师赶到金华,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中国好人网”旗下基金还与吴俊东签署协议,如果最终败诉,吴俊东的近7万元赔偿金,将由“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支付。

  “一个案件能够指引社会行为的走向,一个案件判决出来,判得不好可能会祸国殃民。”律师团团长朱永平说,“对于吴俊东案,现在已不是赔偿多少钱的问题了,而是要替小伙子平反。”

  与之前发生的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类似,吴俊东案亦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综合各方资料,两位老人倒地受伤确与吴俊东超车有关,但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吴俊东撞人。两位老人到底是被撞、被擦还是被惊吓倒地,似乎没有人能够说清。

  这到底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赔偿案,还是又一个农夫与蛇的故事?一时众说纷纭。

  胡启明认为吴俊东在超车时,正三轮摩托车刮擦到了戴聪球的左膝部位,遂导致事故,多次找到吴俊东家讨要医疗费。但吴家人以交警队的证明为依据,认为吴俊东没有撞车,不应承担责任。胡启明遂将吴俊东、吴秀芝两人告上法庭。

  2010年11月23日中午,吴俊东驾驶父亲吴秀芝名下的正三轮摩托车,路过金华市婺城区瀛洲村路段,超车后,吴俊东随即听到后方的叫喊,于是停车。当时车上还有一位同村村民,提醒吴俊东“没碰到就算了,不要去管了”。吴俊东没有听从村民的劝告,赶回电动车摔倒的地方,倒在地上的老太太戴聪球将责任归结到吴俊东身上。

  按照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事后认定的事实:吴俊东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胡启明驾驶并搭载戴聪球)的过程中,电动车发生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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