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总厂将污水厂向居民区推进200米 称不算变化
《哈尔滨制药厂2.5万吨/日抗生素污水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10页,西何家沟河即拟选厂址的左侧曲线,位于厂区外。本报记者庄庆鸿摄
污水综合处理厂实际厂址位于地图左侧方形块面。图中粗白线为西何家沟河,一些河段位于厂区内。本报记者庄庆鸿制图
一份17年前的环评报告书,揭露了这样一个惊人的事实: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违背环评报告要求,将污水处理厂向居民区推进了约200米。本报记者近日赴实地调查。
拿到一份环评报告有多难
本报在2011年6月曾报道,哈药总厂污水处理厂的废气污染问题十余年未根治,臭气浓度连续多年超标20倍,周边民居不堪其苦。2007年,居民刘珉等人为此将哈药总厂告上法庭。
直至2010年11月,这起污染伤害案才第一次开庭。庭后,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哈西法庭的主审法官通知刘珉,哈药总厂申请对原告做病情和污染之间的因果关系鉴定。刘珉同意了。但司法鉴定此后却不了了之。这也成了该案5年来的唯一一次开庭。
2011年,本报报道后,黑龙江省环保厅对哈药总厂连下4封《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105万元。但案件并无实质进展。
2013年10月16日,哈西法庭庭长曹辉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因为环保部门至今没有给出是否环境污染的结论,“所以还没有一审判决,不方便接受采访”,案件处于“暂时中止”状态。
事实上,从2011年5月24日开始,刘珉就多次向黑龙江省环保厅提出申请,请求公开哈药总厂2.5万吨/日抗生素生产废水处理与再生利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黑龙江省环保厅的批复及验收报告。
环保部下属社团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也介入了哈药总厂污染案的信息公开申请。2011年,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督察诉讼部律师刘闺臣前往黑龙江省环保厅,申请公开相关环评报告。她在警卫室等了20多分钟,结果却是:“环评处的人都出去开会了。”“在法定期限内,黑龙江省环保厅对每次信息公开申请都没有任何答复。”刘闺臣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针对黑龙江省环保厅的信息不公开行为,2011年8月16日,刘珉向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未予立案。
据刘珉代理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诉讼部副部长戴仁辉律师介绍:“2011年12月,环保部信访办出面协调信息公开一事,黑龙江省环保厅依然拒不公开环评报告。”
2012年4月,近乎绝望的刘珉向环保部发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责令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依法履行环境信息公开义务”。
2012年5月16日,刘珉终于收到了环保部寄来的《哈尔滨制药厂2.5万吨/日抗生素污水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报告书编号为“国环评证甲字第0603号”,撰写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时间为1996年10月。
污水处理厂向居民区推进200米
拿到报告书的刘珉等人,随后接连发现了报告内外的几个秘密。
在报告书第9页写道:“本项目拟建于哈尔滨制药厂厂内的空地,该空地可满足本项目用地需要,不需另征土地。拟建于厂区西南角,北40米临厂变电所,750米临学府公园;南500米临动物实验楼,1000米临龙江橡胶厂;西60米临厂外空地;东1250米临哈医大二院。”
在环评报告第10页的规划图上,一条被当地人称为西何家沟的小河应该在污水处理厂的墙外。
但实际上,记者实地探访,沿着西何家沟河由南向北走,就发现前方河段被一扇铁栅栏隔断,两侧建起了红砖围墙,行人无法再前进。墙内,就是哈药总厂的污水处理厂。
对比规划图和网络卫星地图,刘珉等也发现,污水处理厂整整向西推进了约200米。这条小河的部分河段被圈进了厂区内。
2012年6月12日,刘珉向黑龙江省环保厅发出申请书,请求“对哈药总厂污水处理厂的违规建设行为予以查处”。黑龙江省环保厅当年10月26日答复称:“鉴于该项目不存在违法的事实,因而不能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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