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刘志军案等15起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2)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03年至2009年,黑龙江测绘局所属第三测绘工程院等8家单位通过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2.38亿元账外存放。2010年3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查处。2011年7月,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孙毅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1年8月,黑龙江测绘局给予第三测绘工程院等单位有关人员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云南省云县教育局人事股原股长刘文流挪用公款案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至2011年,刘文流利用职务便利,将云县教育系统职工缴纳的10万元勤工俭学管理费存入其个人账户或交由家人保管,其中4万元已用于购买个人保险。2012年2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云县人民检察院查处。2012年4月,云县人民法院判处刘文流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挪用资金已追回。

  十一、陕西西安市临潼区地方税务局城东税务所原所长齐新成协助亲属骗取社保资金的问题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2年至2012年,齐新成利用职务便利协助其妻子骗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保资金5万多元。2012年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临潼区纪委查处。2012年5月,临潼区地方税务局给予齐新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回其骗取的社保资金。

  十二、国家工商总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原主任袁国栋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的问题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袁国栋通过重复列支装修费套取资金6万多元,还参与私设“小金库”等违纪活动。2011年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驻工商总局纪检组查处。2011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给予袁国栋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三、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刘爱民挪用公款的问题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刘爱民利用职务便利,将100多万元课题经费转入其个人开办的公司。2010年5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驻中科院纪检组查处。2011年3月,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给予刘爱民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记过处分。

  十四、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至2011年,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原副主任陈国星等人以购买礼品、办公用品等名义,在该中心和下属企业报销费用套取497万元形成“小金库”。2012年6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驻中国地震局纪检组查处。2012年12月,中国地震局给予陈国星行政撤职处分,并收回其个人从“小金库”中支出的13万元资金。

  十五、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刘沛清私存公款、套取科研经费的问题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至2011年,刘沛清将19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转入个人账户存放、并通过签订不实合同套取其他科研项目经费33万元。2012年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组查处。2012年7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给予刘沛清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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