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院长:当前审判机制已不适应时代

图说:6月13日,郑鄂摄于广州。 摄影/姬东

图说:6月13日,郑鄂摄于广州。 摄影/姬东

原题:去行政化推进司法公正

——专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

广东法院系统当前正推行一系列改革,去行政化,促进公正司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表示,更大步伐的改革,还需最高层次的顶层设计,而作为历史上一贯担当改革先锋的广东,“除了改革,没有别的出路。”

本刊记者/王全宝

(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长期以来,司法不公是一个为社会所诟病的问题,司法不公也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认为,司法不公的原因绝大多数并不是因为司法腐败。“我们没有真正找准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因素,其中司法行政化是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的因素之一。”

“去行政化”,是近几年来广东司法系统推行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作为去行政化的一项尝试,广东省深圳福田区法院、佛山中院开始试行审判长负责制,这项改革被认为是在制度设计上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审判,最大限度排除行政权力对审判权力的干扰。有媒体解读称,此项改革赋予审判长相对完整的审判职权,意在推行法官职业化建设,让审判长成为“真正的法官”。

郑鄂从2008年1月开始出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此前,他曾任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郑鄂曾多次在全国“两会”上提出有关司法改革的建议。

6月25日,郑鄂接受了《中国新闻周刊》的专访。他表示,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改革创新是广东的魂、广东法院的魂,“我们也在尝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推进改革,我全力支持他们的改革,每项涉及的改革都要参与,都去听。”

以去行政化作为改革突破点

中国新闻周刊:据悉,广东法院系统刚刚开展了审务督察工作,在督察中发现了什么问题,有什么解决的对策?

郑鄂:前不久,广东高院组织了四个审务督察组对广州、珠海等8个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司法作风进行了审务督察。各地法院对此都高度重视,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公车管理明显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法院整体管理井然有序。珠海、河源等地专门成立了警车整顿小组,广州增城法院将公务用车情况张榜公布;佛山、河源等中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审批和支出,今年第一季度“三公”经费大幅下降。但是,在审务督察中也发现少数法院存在一些问题,如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庭审不规范,个别法院管理松懈等问题。

对于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已责令相关法院立即整改。今后,审务督察工作将常态化,形成制度,落实每月督察制度。

中国新闻周刊:审务督察目的是为了促进司法公信力,在你看来,当前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因素有哪些?

郑鄂:客观地讲,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因素有很多,既有我们自身的,也有外部的,还有时代发展和对外开放产生的因素。

从我们自身来讲,目前,我们一些干警全局意识不强,研判新情况新问题不深入;队伍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法官知识结构老化,或者缺乏实践经验,准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强;司法为民作风有待进一步改善,少数人对群众诉求冷漠麻木;仍有少数法官徇私舞弊,未能坚守法律底线。这些问题都严重地损害了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严重削弱了司法公信力。

从外因来看,主要是司法体制机制不适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与司法工作实际不匹配、不协调。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司法改革重心已经从以前的工作机制改革转向体制改革,迫切要求顶层设计。

我们也在尝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推进改革。

中国新闻周刊:广东推行这一系列司法改革,具体有什么考虑?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网 作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界朋友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