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财税所长滥用职权致国家损失百万 另贪污15万元(2)



  正如预料的一样,面对办案人员的疑问,刘树辉对征收80亩耕地占用税的问题避重就轻,只谈自己按旧条例征收了税款,根据文件规定是少收了,主要原因是自己和工作人员对国家政策不熟悉,自己没有徇私舞弊行为,其它事情予以搪塞。

  为了甄别取款人的签名笔迹,办案人员就安排刘树辉书写了征税的情况说明。

  经过初步核对,情况说明中的“李某”字样与银行取款凭条上的签名字迹相符。

  “从笔迹来看,此款可能是刘树辉取出的,说明了他可能练习了李某的签名。综合这些因素,我们可以初步判定刘树辉已经涉嫌贪污公款犯罪”.办案人员果断决定对刘树辉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办公场所进行搜查。

  果不其然,办案人员从刘树辉办公桌的抽屉内,发现了一本笔记本,在本内有书写数次的“李某”字样。

  办案人员立即将此笔记本送到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显示,这本笔记本与银行凭条上的签字均系刘树辉的字迹。

  在铁的事实面前,刘树辉不得不向办案人员承认自己为了取款偷偷地练习了李某笔迹,并供述将15万元取出后用于装修新购置房屋,但又辨称是此款是借李某的,不是税款,但却不能提供任何诸如借条之类的字据。

  针对刘树辉的辩解,办案人员再次找到李某求证。李某郑重声明,自己和刘树辉没有任何经济往来,也不可能借给他15万元不要借条。接着,办案人员先后多次奔赴光山县,最终找到了送30万元的卢某,他的证言与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说法一致。
来源:信阳网 作者: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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