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艘驱逐舰配给海监 中国加大钓鱼岛维权力量

资料图:中国渔政206船。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 郁志荣 发自上海

  2012年12月13日,中国海监B—3837飞机首次飞临钓鱼岛上空,与中国海监50船等编队进行海空立体巡航执法,标志着我国对钓鱼岛周边海域巡航的常态化、规范化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中国海监海空立体巡航执法,无疑对有关国家侵犯我国权益的一个沉重打击。

  目前为止,除了中越北部湾海上界线通过双边谈判妥善解决之外,我国与海上邻近的8个国家都没有正式划界。这给中国海监执行定期维权巡航制度增加了一定的难度,经过研究部门和中国海监多年的努力和实践,最终确定了海监船舶飞机的巡航范围。

  2012年3月3日国家海洋局刘赐贵局长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国家海洋局所属海监船舶和飞机的巡航范围,北起鸭绿江口,东至冲绳海槽,南达曾母暗沙,包括苏岩礁、钓鱼岛、中沙群岛黄岩礁以及南沙诸岛在内的中国全部管辖海域。

  海监新船吨位大设备新

  纵观2012年,在南海和东海,先后发生中菲黄岩岛争端,和中日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升级事件,中国海监连续出动大批船舶执行专项海洋维权任务。由原来每天执行正常定期维权巡航每个海区保持2艘海监船,三个海区共计6艘船,一下猛增到每天有十多艘海监船同时在海上执行维权巡航执法任务。

  中国海监今年猛增执法船只的底气,得益于未雨绸缪。从2000年起分两期共建造1000吨级、1500吨级和3000吨级三种类,计13艘新船陆续下水并投入使用。这13艘新造船分别加入东海、南海和北海分局,极大地提高了海洋维权的能力,它们是东海的海监50、51、46、66,南海的83、84、74、75,北海的11、15、22、23、26等。

  中国海监新造船的特点吨位大,设备新,速度快,机动好大幅度提高了海洋维权巡航执法效率。新造船的网络监控系统、船舶动力系统、通讯指挥传输系统等现代化程度高,不仅船舶航行自身安全系数提高,跟踪监视,现场取证,违法处置等巡航执法效率也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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