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上路不戴盔 命殒车轮徒伤悲

自“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越来越强。但是总有人心存侥幸,骑乘时不愿意佩戴头盔,殊不知这种行为极易在发生事故时导致头部受到致命伤害。明港交警现曝光两起辖区内的骑行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头盔的亡人交通事故案例,以警示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者在骑乘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10月1日9时许,朱某未戴头盔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石某新村路口时,与李某持证驾驶的豫SV9**1号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朱某因未佩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0月18日8时许,刘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三轮电动车行驶至信阳市平桥区甘岸街道办事处老收费站北路段时,与余某敏驾驶的豫SGZ**6号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刘某因未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明港交警友情提示: “一盔一带”是在事故发生时保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有效降低骑乘人员的死伤风险。不戴头盔不骑行,不守法纪祸无情;防范事故千万条,戴盔骑行第一条;文明出行,幸“盔”有你。 (李代余 陶 韬)


来源:信阳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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