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各县5月份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
日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抽测监测。本次走航距离为516公里,主要围绕省控站点并根据县城建成区规模确定监测道路的数量以及建成区外的国、省道。走航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八县建成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68克/平方米,环比下降13.9%,比标准值(0.80克/平方米)低15.0%,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高36.0%。按照《关于印发信阳市道路扬尘考核和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现将各县5月份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进行通报。
息县共监测10段道路,其中有1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1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25克/平方米,环比下降67.1%,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25克/平方米;新县共监测10段道路,其中有1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1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27克/平方米,环比下降60.9%,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23克/平方米;潢川县共监测16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18.8%,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37克/平方米,环比下降48.6%,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13克/平方米;商城县共监测10段道路,其中有1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1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0克/平方米,环比下降45.2%,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10克/平方米;罗山县共监测10段道路,其中有2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2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7克/平方米,环比下降32.9%,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03克/平方米;光山县共监测10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3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50克/平方米,环比下降33.3%,与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持平;淮滨县共监测10段道路,其中有4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4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73克/平方米,环比下降7.6%,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23克/平方米。
此次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八县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结果均为合格,其中光山县与市中心城区均值持平,淮滨县、固始县高于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本次走航监测共有22段道路不合格,超标严重,如淮滨县平安大道道路积尘负荷值为2.48克/平方米,超标率高达209.49%,为各县道路积尘负荷的最高值,且连续3次超标排名倒数后20位;有13段超标道路位于站点1公里范围内,淮滨文化路、潢川弋阳路2段道路超标率达100%以上;各县要对超标路段引起高度重视,督促住建、城管部门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等标准规范,切实解决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本次共监测建成区外国道和省道16段,共有4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25.0%。光山县G230-紫水桥至苏湾超标达7.45%,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光山县警示提醒;固始县G312-春河村至魏敬公园、S204-魏敬公园至老缸窑,淮滨县S337-小崔店至西城大道等3条路段连续2次考核不达标,按照《办法》有关规定,请市交通运输局对上述路段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同时,市交通运输局要从清扫保洁力度、路面破损、道路两侧未绿化硬化等方面,督促指导各县狠抓整改落实,减少公路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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