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起纠纷 温情调解续亲情

彭秋思 曹春波

孟夏时节的商城大地郁郁葱葱,伴随着微风蝉鸣,昨日,商城县检察院“子女富 父母贫”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第五调查小组来到了某乡镇一位八旬老人的新居所——夕阳红养老院。

“秀大娘,在这里住的还习惯吗?吃得怎么样?”该院检察官关切地问起刚住进夕阳红养老院的秀大娘。

“俺3个孩子一起把我送到这里来的,吃住都好,你们快坐,现在我这床干净得很。”秀大娘高兴地答道。

看着老人一改往日的愁容,检察官们这才放下了心。这是商城县检察院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子女富 父母贫”专项调查活动中成功化解的又一案例。

秀大娘有3个孩子,各自成家之后便一直在外务工,经济条件变好后,都在老家盖起了单门独院的小楼房,日子过得还不错。几年前秀大娘的丈夫因车祸去世,年事已高的秀大娘没有了依靠,本应当承担起赡养义务的3个孩子却开始推诿责任。原来,这些年来秀大娘一直因为家长里短的事情和3个儿媳妇相处得不太融洽,不愿现在就把自己手上的钱分给孩子们,担心孩子们拿了钱就不管其后事。无奈之下,秀大娘只能选择住到同村一名五保户家里。秀大娘3个孩子觉得老人的这种做法是在丢他们的脸,于是家庭矛盾变得更加严重。

在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调查之后,调查小组认为秀大娘家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根本原因在于情未通法不明。随后,调查小组联合该乡镇扶贫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共同给秀大娘和她的3个儿媳上了“情与法大讲堂”,从传统孝道、文明乡风、家庭美德、赡养老人法律义务等方面进行了鞭辟入里的说理释法。在听完“情与法大讲堂”后,秀大娘的小儿媳妇说自己文化水平低,想问题做事情只是逞一时之气,听检察官们这么耐心细致的讲解,觉得自己之前的做法确实不文明、不合法。随后,大儿媳妇带头表态以后一定承担起赡养秀大娘的义务。最终,3个孩子充分尊重秀大娘意愿,共同将秀大娘送到了镇上的养老院,并表示共同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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