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近150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体系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市近150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体系,这一举措填补了我市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的一项空白,是新时代信阳儿童福利工作的一次重要政策创新。

据悉,市民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撑起关爱“保护伞”,为他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凡具有信阳市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双方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未满18周岁儿童均可享受生活、医疗、教育、监护、关爱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延续享受基本生活费补贴。

“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参照孤儿养育标准,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350元、散居每人每月950元的标准发放。”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科长李郑表示,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质量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兜底保障,加强关爱保护,增强服务能力,帮扶救助更多困境儿童,呵护他们健康安全成长。


来源:信阳新闻网 作者:马保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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