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三举措防止节日综合征
为防止春节、元宵节过后干部易出现“节日综合征”,罗山县纪委监委采取“三举措”狠抓节后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做到人员归位、思想回位、工作到位,为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节后,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传达省、市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提升等会议精神,就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值班情况进行通报,部署节后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真正做到“人在位、心到岗”,迅速调整好精神状态、严肃工作纪律,集中精力想工作、谋工作、干工作。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县脱贫攻坚“八条纪律”,充分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以“六个一”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四大”活动;对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在扶贫资金分配、扶贫项目实施、惠农资金发放等问题上动脑筋、伸黑手的一律严肃问责追责。2018年,共办结扶贫领域立案案件23件,党政纪处分34人,诫勉谈话23人,印发脱贫攻坚问责通报7期,通报批评137人,约谈19人。
强化督查,确保落实。该县纪委监委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在岗情况和工作纪律进行明察暗访,全面检查干部的出勤情况,严格请销假制度,对于违反正常工作纪律,迟到、早退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强化工作责任,狠抓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到“放假即收心,收心即工作,工作即高效”,确保节后各项工作开门红。(邓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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