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区域 不同等级 我市重新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

为了适应城市发展建设带来的路名、地名变更,进一步规范国、地税机构改革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管职责,今年元旦起,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重新明确信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始实施。根据《通知》,我市城镇土地等级有了更明确的范围。

《通知》分市区和县区对城镇土地划定了一、二、三级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等级范围。其中,市区及郊区一级土地范围为:西起八一街与长安路交叉口,向南沿八一街经东方红大道至浉河北路,沿浉河北路向东至大拱桥胡同(位于幸运小区东侧),沿大拱桥胡同向北至建设路与拱桥路交叉口,沿拱桥路向北至工区路,沿工区路向西至南京大道,沿南京大道向东至楚王城路口,从楚王城路口起沿红旗渠大道向西经石化路至青龙街,从青龙街向西至四一路火车道立交桥,沿四一路向南至新华路,沿新华路向西至中山街,沿中山街向北至长安路,沿长安路向西至八一街与长安路交叉口。二级土地:北起北京大街(107国道)与北环路(312国道)立交桥,沿北京大街(107国道)向南至鸡公山大街(107国道),沿鸡公山大街(107国道)向南、向东至宝石桥,再向东经琵琶山村委至琴桥,从琴桥沿琵琶路向东经工区街至平桥大道,沿平桥大道向东至火车道立交桥,从火车道立交桥向北经农林路口至光明路,沿光明路向北至南京大道,沿南京大道向西至新二十六大街,沿新二十六大街向北至新五大道,沿新五大道向西至新二十四大街,沿新二十四大街向北至北环路(312国道),沿北环路(312国道)向西至北京大街(107国道)与北环路(312国道)交叉口立交桥;从鸡公山大街(107国道)与南湖路交叉口起向西至南湾湖风景区边界,沿南湖路两侧300米以内。三级土地:二级地范围以外、信阳市中心城区以内的区域,建制镇、工矿区,以及由市政府确定的各类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园、产业集聚区为三级地。

据了解,信阳市城区、郊区、各县(区)范围内的各级土地虽然在标准划分上可能有改变,但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等级仍按原有标准执行。


来源:信阳新闻网 作者:杨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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