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声环境” 力求“零噪声”

“架起连心桥,开启直通车。”本报今天报道的浉河区老城街道心系民生的点点滴滴,尤其是在妥处噪声问题上,看似居民生活中的“小事”,实则也是关系民生的大事!这也是该街道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注解。

生理学定义,凡是妨碍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就是噪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噪音噪声的来源很多,譬如街道上的汽车声、建筑工地的机器声以及邻居电视机过大的声音。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妨碍到人们学习、工作等正常休息的声音,都属于噪声。此外,还有文娱宣传、群众集会、人声喧闹、家用电器等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

其实,噪音噪声因其音量过大过强,极易引起人的烦躁情绪、甚至危害人体健康。应该说,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十分具体,范围广,危害大,治理难度大。《信阳文明20条》明确:“公共场合不喧哗”“遇事不争吵、有话好好说”……最近,笔者身边发生一例:由于楼上渗水,与楼下邻居协商不成,不管三七二十一呼叫110介入……的确,楼房上下,隔音防水处理效果不佳,往往楼上不觉得,楼下邻居已深恶痛绝;青年女性,脚蹬高跟,踱步楼道,铿锵有力,自己不觉得,他人已“耳鸣”;自家犬吠,殃及整个楼道单元……所有这些,不一而足,大家感同身受。

笔者以为,减轻社会生活噪声的危害,除了依靠科技层面,更多地还是要利用媒体大力宣传社会生活噪声的危害,加大社会生活噪声防治的投入,让人们了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从控制环境噪声的目的出发,建立健全治理社会生活噪声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如同市人民政府日前同时发出关于创建城市文明交通严管示范街及依法清理取缔违法上路和非法营运三轮车、四轮车的通告,中心城区也应当将噪声达标建设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开展创建“安静居民小区”等活动,实现居民区“零噪声”,以便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构筑和谐社会大环境,倡导全社会营造共同维护城市生活的“声环境”。因此,从自身做起,自觉防治噪声污染,形成一个维护良好“声环境”的新风尚,也是衡量我们每一个人文明与否的重要标志。(常征)

来源:信阳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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