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建引领 强化责任担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就队伍
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夏青云
问:近年来,市检察院如何把队伍建设放在固本强基的重要位置,坚持党建引领,夯实主体责任?
答:发挥党组引领作用,促进风清气正。市检察院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研究、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党建工作。坚持党组周一例会制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建立干警思想动态报告制度,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着力解决干警思想疙瘩,确保改革过程中工作不断、队伍不乱、人心不散。充分利用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队伍建设调研联系点的契机,深入研究队伍建设方法机制,主动争取上级院指导,调研文章被上级机关采用23篇,多次受到中央政法委表扬肯定。
规范党内仪式,强化党性锤炼。市检察院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将党内仪式融入党员干警教育、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党员活动日坚持做到“四必有”,即必须有确定的时间、有具体的议题、有丰富的内容、有详细的记录。重要活动要求全体党员穿着检察制服、佩戴党徽检徽、重温入党誓词。在党组织活动中,坚持做到“四必须”,即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发展新党员、严格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对犯错误党员批评帮教、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通过丰富和规范党内仪式,增强党员信仰定力,锤炼党性、熔铸党魂。
开展“三亮三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市检察院坚持开展“三亮三评”活动,通过亮党员身份、评党员形象,亮岗位职责、评工作业绩,亮个人承诺、评服务水平,激励引导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叫响“党旗在一线飘扬、党徽在一线闪亮”的口号,坚持在派驻检察室、扶贫工作队中设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确保党建工作全覆盖、无缝隙。市检察院连续5年被信阳市委表彰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问:如何做实关键措施,强化责任担当?
答:制定《两个办法》,狠抓“关键少数”。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基层院检察长和市院机关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和《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年度绩效考评办法》,着力解决“关键少数”中存在的动力不足、奖惩不明等问题。年底召开述职评议大会,邀请人大代表等各界人士,对基层院检察长和市院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评议,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同时,坚持过程管理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全员考核,坚持月有点评、季有通报、年终考评,用同一把尺子考量其工作业绩。“两个办法”实施以来,“关键少数”亲自办案、业务指导、调研撰稿、讲授党课等情况均有明显增长。
建立“三大规范”,实现管理监督全覆盖。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市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检察人员内务管理、社会行为和执法办案“三大规范”,设置29章442条,明确了检察人员在机关工作、社会交往和办案活动等各方面的基本遵循,并编印成口袋书,发放到每一名干警手中,要求熟读牢记,努力做到一事一物有标准、一举一动有章法、一言一行有规矩。“三大规范”实行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机关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目前,市检察院已经蝉联三届全国文明单位。
设立大督察委员会,形成监督合力。市检察院整合办公室、案管办、监察部门的督察职能,设立大督察委员会,对全体检察人员履行职责、检风检纪、重大工作、交办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令畅通。建立案件评查与执法监察相衔接机制,坚持“管好人头首先管住案头”的管理理念,对出现的无罪判决、刑事赔偿、重大舆情、安全事故等既定情形,纪检监察部门立即启动责任倒查机制,查明责任,严肃追究。通过检务督察、案件评查、责任倒查,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市检察院连续四年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问:市检察院如何突出工作创新,推进品质提升?
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创新意识。为了破解发展难题、提升检察品质,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创新工作开展的意见》,明确了“遵循规律、法治引领、立足职能、问题导向、简便易行”的工作原则,决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创新工作,推动信阳检察工作上档升级。近年来,两级院排查梳理各类问题数十个,逐项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加以解决,取得了良好效果,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头版多次推介信阳检察机关创新经验。
坚持科学论证,注重实践检验。市检察院坚持对创新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成果检验。成立创新项目审核小组,对各县区检察院、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申报的创新项目,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后,具备相应条件的,立项组织实施。市检察院定期组织开展创新工作观摩活动,要求创新项目通过视频短片或PPT演示件的形式,向受邀的上级领导、有关部门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展示破解的难题、创新的措施、建立的制度、取得的效果、上级肯定和媒体推介等情况,推动创新工作开展。召开创新项目推进表彰会,评选优秀创新项目和创新工作先进单位。3年来,市检察院表彰了20个优秀创新项目和20个创新工作先进单位,推介了30余项创新工作机制,“一榜三栏”业绩公示制度、狠抓“关键少数”的“两个办法”、加强机关管理的“三大规范”、提升案件质量的“四位一体”等工作机制均得到了高检院、省检察院的肯定和认可,成为具有信阳检察标识的品牌工作。
坚持常抓不懈,做到常态常效。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创新实践,信阳检察机关形成了创新工作“三个一”模式,即要求各县区院、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每年都要“做成一个品牌、开展一项创新、谋划一个课题”,将创新驱动作为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助推检察工作发展,实现创新引领检察工作的常态化。初尝创新甜头的信阳检察人,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创新要求,进一步创建检察品牌、提升检察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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