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农摔伤索赔无果 法律援助维护权益

“任所长,我母亲的赔偿款拿到了,前两天法院通知让我到执行局领取的。感谢您这两年来为我母亲的事来回奔波……”近日,商城县长竹园司法所所长任国庆接到该乡陈湾村鲁某打来的电话,一番话又把任所长的记忆拉回到几年前。

2015年4月22日17时许,鲁某的母亲陈某某和同村几个同伴受马某雇请到茶山上采茶,采茶完毕,众人乘坐马某雇请的三轮车返回茶厂途中,由于司机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侧翻,陈某某多处骨折受伤严重。在治疗过程中,马某以陈某某等人和三轮车司机均不是其雇请为由,拒绝赔偿。经乡、村两级多次调解未果后,鲁某来到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实地走访陈某某家及其邻居以及村委负责人,全面了解陈某某的家庭经济和生活情况,认为陈某某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遂将相关材料上报商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受理并指派任国庆具体承办此案。接到上级指派后,任国庆及时深入现场和当事人座谈了解案情,整理相关诉讼资料,协助其到办院立案,并出庭为其发表辩论意见,最大程度维护陈某某的合法权益。2016年7月26日商城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马某赔偿陈某某各项损失5万余元,但马某不服向信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同年10月25日信阳市中级法院判令驳回马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后马某向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 2017年7月19日,信阳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马某的再审申请。在长达两年的诉讼过程中,任国庆不辞辛苦,认真为陈某某书写法律文书,精心准备并积极参与每一个诉讼程序,最后法院判决生效后,又主动为其代写强执申请书,并督促协调法院执行工作。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至此长达两年半之久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陈静)

来源:信阳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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