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要求建立城管工作台账 提高城管工作水平
为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改革任务,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日前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本辖区内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填报《城市管理工作台账》并统一收齐,直辖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填写本单位台账并收齐区(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台账,于12月11日前将工作台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该局。
不难看出,此次发文目的十分明确:为了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改革任务,建立台账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住建部网站提供的工作台账表格中“职责整合”“工作台账纸质版和电子版”“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划转”三项,需要各地填报“现承担(行使)部门”以及“改革方案确定的承担部门”。既然此次建立台账制度是为了完成改革任务,表格中所填报执法事项的变化自然也成为此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执法事项包括: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民用建筑节能、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据2017年12月5日《中国建设报》)(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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