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家河乡“四项措施”全面推行“河长制”

信阳日报报晓风客户端记者 张继疆 通讯员 彭延斌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近期以来,浉河区谭家河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切实完善水治理体系,确保防洪安全、 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一是细摸底。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对辖区的河流名称、发源地、流域面积、境内河流长度、流经行政村、流经村民组和水库等水系,进行一次系 统的摸底调查,登记造册。

二是强组织。建立乡村河长体系,明确乡总河长由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河长由乡政府分管农口科级领导担任;乡级河长由乡其他领导同志 担任。各村(居)设村(居)河长,由村(居)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村(居)河长。成立乡级河长制办公室,乡直各部门相关同志为成员。

三是明责任。明确乡总河长、乡级河长、村(居)河长、乡级河长制办公室和乡直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乡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乡河湖的 管理保护以及河长制工作;乡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 态修复等;乡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四是定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及时 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 河长制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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