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从严治党之责 营造风清气正之态——潢川县上半年党风廉政建
在潢川县乡村采访,基层干部群众不仅对纪检监察干部服务百姓、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褒奖有加,而且对县纪委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是啧啧称赞。回顾潢川县纪委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很多方面可圈可点。
坚持全面从严 压实“两个责任”
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潢川县纪委积极做好县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协助者和督促者,及时向县委传达汇报上级纪委部署要求,及时提请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及时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深化“主体责任进支部”,制定下发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落实签订主体责任承诺书,廉政谈话约谈,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述责述廉、巡察督导等制度,开展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检查,通过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关键少数”示范,“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带一级,使主体责任“牛鼻子”越牵越紧、越抓越牢。
树好检查考核“风向标”。针对主体责任“虚化空转”问题,潢川县纪委实行最严党风廉政责任制暨主体责任监督考核机制,对县直和乡镇党委分别考核排名,对考核优秀的通报表扬,对考核差的通报批评,对排名末位的县直和乡镇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诫勉谈话,并对该单位综合考核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用好问责追责“撒手锏”。潢川县纪委坚持失职必究、问责必严,强化“一岗双责”,正确运用“一案双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半年来,共实施责任追究3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组织处理1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起。
坚持巩固深化 严防“四风”反弹
保持定力韧劲。潢川县纪委把反“四风”作为向十九大献礼的重要政治任务,既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又突出“关键少数”,坚持常抓长管,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今年以来,开展督察80多次,共下发作风类督察通报6期,查处干部作风问题37起,处理67人,其中组织处理40人,党纪政纪处分27人。
紧盯重要节点。在元旦、春节、端午和县乡两会、县乡人大政府换届等重要节点,潢川县纪委强化廉政预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警示,协调督促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运用科技手段、“天网”系统,喷涂“公务用车”标识,使“节日病”不敢抬头。
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潢川县纪委严查隐身变异,“地毯式”排查和“点穴式”突查结合,明察暗访结合,重点查处脱贫攻坚领域干部作风问题、隐蔽场所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为官不为”等问题。其中,发现脱贫攻坚干部作风类问题 50个,组织处理48人,党纪处分2人;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5起6人、收受礼金问题2起、“为官不为”问题19起37人。
坚持标本兼治 涵养政治生态
保持高压态势。潢川县纪委清醒认识当前反腐形势,始终高举纪律戒尺,着力减少存量,重点遏制增量。以提升执纪审查能力为抓手,推动系统内“全员办案”,县纪委举办纪律审查专题培训班,采取市、县纪委室主任授课、观摩优质案件等方式,对全县26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培训。
从乡镇、县直单位纪委抽调80多人次参加县纪委执纪审查或配合市纪委审查组工作,在实战中提高本领。截至6月底,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查结违纪违法案件98起,党纪政纪处分102人106人次,其中科级干部21人(重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追缴违纪资金400多万元。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1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11人次,占79.5%;第二种形态92人次,占17.8%;第三种形态8人次,占1.5%;第四种形态6人次,占1.2%。
推进以案促改。省市纪委会议安排后,潢川县纪委立即组织县纪委常委会学习,提请县委常委会进行了学习研究,明确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及时印发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制定了《潢川县关于对刘太学、仇登峰两起案例进行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县纪委及时梳理出十八大以来该县科级干部典型案件20起,要求案发单位对案件剖析原因,查找风险点,建章立制,整改到位。制定《以案促改典型案例督导情况包案表》,由委局班子成员对案发单位进行联系督导。6月15日,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暨警示教育大会,对该县以案促改工作进行部署;6月30日,召开全县“反对贿赂 公平竞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警示教育大会;随后又召开潢川县领导干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市纪委常委周启新到会指导,会上通报了刘太学、仇登峰两起案例处理决定,宣读了刘太学、仇登峰二人的忏悔书,并对两起案例进行剖析,两名乡镇党委书记、两名县直单位“一把手”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与会人员深受震撼。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强化跟踪问效,做到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确保达到“剖析一批典型案例、筛查一批廉政风险点、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创新一批制度机制”的效果。
深化廉政宣教。潢川县纪委坚持惩教结合,把宣传教育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在县纪委“两微一端”开设曝光台,选取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已发布通报10期,获公众关注度6万多人次。组织“清风宣讲团”开展“五进”活动;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编印《晒家风 讲家事》书册;开展“新年寄语”“节日传家信”活动;组织全县1200名科级以上干部观看廉政戏剧《张伯行》等,引导党风政风向善向上。依托黄湖农场“五七”干校旧址,规划打造“黄湖共青苑”廉政教育基地,弘扬艰苦奋斗、实事求是、共克时艰、敢为人先的黄湖精神,目前已完成概念规划。强化舆论正面引领,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稿件70篇,其中中央级7篇。
坚持精准发力 维护群众利益
服务脱贫攻坚。潢川县纪委围绕脱贫攻坚政治任务,组织督导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提供纪律保障。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黄玉武担任脱贫攻坚督察组组长,抽调50名干部成立5个专项督察组,实行全天候、不间断督察,突出档卡规范、扶贫项目推进、责任组履责、干部作风等重点,共开展督导826人次,发现问题238个,印发脱贫攻坚督察通报15期。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系列制度规范,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贪占挪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发现问题线索55起,党纪政纪处分23人。其中,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县春申扶贫公司经理黄某某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发放贷款被立案处理;县广电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黄某某,在广播电视“户户通”精准扶贫工作中进度缓慢,被立案审查;县教体局驻村第一书记许某某两次督察被发现擅自脱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强化专项整治。针对巡察、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发现的共性的、集中的、突出的问题,潢川县纪委充分会商研判,进行靶向治疗,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责、成员配合、纪检监督”的工作机制,确定对扶贫资金项目、低保五保、退耕还林和“一事一议”4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发现林业资金问题线索67个,扶贫项目问题线索35个,“一事一议”问题线索79个(已整改15个)。对全县低保五保对象进行了全面重新认定,取消违规享受城乡低保6336人、“五保”117人。
治理“小微权力”。潢川县纪委以治理村级“小微权力”为切入点,规范清权、晒权、监权,着力从制度源头防治微腐败。梳理与群众关系密切、廉政风险点高的20项村级“小微权力”,统一流程,阳光操作,县财政拿出22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在全县291个村居全面铺开运行。同时,将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5个职能部门作为试点,对县直单位“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进行探索破题。今年以来,通过“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已纠正虚报生态林补贴申报面积60亩,调整贫困户620人、危房改造户112户、低保五保2999人,追回资金23700元,处理乡村干部13人。其中春申办事处中信社区运用小微权力监督流程,对原有低保221人重新识别评定,取消低保63户65人,占原有低保总人数的29%。
坚持问题导向 深化巡察监督
潢川县纪委加大巡察监督推进力度,完成了对5个乡镇的巡察,发现问题线索90件,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23人,收缴违纪资金37万元。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了《关于巡察发现教育系统违规借调教师的专题报告》等7个专题报告,移交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
在具体问题整改上,潢川县纪委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跟踪督导,促使责任落实,力求巡察问题事事有着落、个个有交待。目前,反馈整改到位率达86%。
坚持学思践悟 锻造执纪铁军
潢川县纪委注重固本培元,把“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活动、“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筑牢精神支柱、扎牢信仰之根。传达中央、省、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通报,警醒纪检监察干部反躬自省、引以为戒。坚持领导带头,每周五半天例行学习,使“四必学四必看”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化,组织多轮集中学习研讨和闭卷测试,确保学有所得。先后组织100多名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及省市各层面组织的培训,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每年轮训一遍。强化监督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从严处理,绝不姑息,严肃查处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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