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出台特困人员救助实施细则

信阳日报社报晓风客户端记者 杨长喜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近日印发了《信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即日起,我市特困人员即可享受疾病治疗、照料服务等六大福利。

市民政局一位林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坚持托底供养、属地管理、城乡统筹、适度保障、社会参与的原则。哪些人被界定为特困人员呢?他告诉记者,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可被认定为特困人员;《细则》公布前已经确定为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的,可以直接确定为特困人员。

针对特困人员,政府将提供六大方面的救助供养,分别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照料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不足的,由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提供住房救助,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住建、房管部门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提供殡葬服务;提供教育救助,教育部门对在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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