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布第一批取消调整证明事项 共计27项

 我市许多政府部门的证明不用开了!日前,市政府通过网站公布了我市第一批取消调整证明事项,共取消调整证明事项27项。

在这27项证明事项中,有14项被取消,另外13项调整为政府部门内部征询,共涉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项)、市公安局(2项)、市工商局(2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3项)、市国土资源局(2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7项)、市房管中心(5项)共8家单位。

另外,市政府还公布了无证明事项单位12家,分别为: 市物价管理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航务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公路管理局、市盐业管理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档案局、市审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

据悉,此次调整是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作出的。市政府同时规定, 对取消调整的证明事项,各级各部门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提供证明。对政府部门内部征询事项,接受征询的单位应当自收到征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无证明事项的单位不得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任何证明材料。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从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深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盖章环节,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信阳日报报晓风客户端记者 杨长喜

来源:信阳新闻网 作者:杨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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