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

2月28日下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刘国栋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国栋说,新颁布实施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为管党治党提供了基本依据和重要遵循。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非常必要,我们要学为先导,这是落实“执纪者必须带头学纪明纪”要求的重要举措。带头学纪明纪,首先要认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出台的深刻背景和重要意义,了解其深刻内涵和实质,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学到真处,抓住重点,把握实质,领会要义。要学会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不断丰富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载体,创新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方式,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知纪明纪、懂纪守纪,筑牢思想防线,不踩纪律红线。要学有成效,通过学习,大家对“四种形态”运用更准确了,执纪水平更高了,群众更满意了。

为使该项活动取得实效,市纪委制定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下发了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该活动自2月28日至5月31日,分为组织动员、集中学习、实践总结三个阶段进行。通知要求,把握规律,学用结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坚持以问题导向聚力完善制度、规范执纪,实现学习、工作 “两不误、两促进”;要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在带头抓好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专题督促检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打折扣;要建章立制,常态长效,将深入全面系统地抓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性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实现党规党纪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切实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信阳日报报晓风客户端记者 姚广义

来源:信阳新闻网 作者:姚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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