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决定对浉河大市场部分区域停业停用的通
浉河大市场自建成以来,繁荣了当地经济,满足了群众需求。然而,由于房屋年久失修、破旧不堪。经河南省房屋安全鉴定站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的标准鉴定,工贸1-8号楼为Dsu级危房、农贸6号楼及三期工程门楼为Csu级危房。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该市场工贸1-8号楼、农贸6号楼及三期工程门楼停业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浉河大市场工贸1-8号楼、农贸6号楼及三期工程门楼在2016年12月22日正式停业停用。
2.上述区域内的所有商户及住户,务必于2017年1月5日前停止经营及居住,并搬出该危险区域。
3.对按照规定时间停业、停用并及时搬离的商户及住户,区政府将按照《浉河大市场危险区域人员搬离补偿方案》给予一次性补助。
4.对逾期不搬离的商户及住户,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人搬进该区域经营或者居住。
6.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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