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低碳经济品牌 实现农业完美循环——记信阳市口口香食品有限

宋总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大家对食品的营养、健康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科研人员研究证实,花生是一种十分有益于人体的食品,其含油脂38.5%、蛋白质30%,蛋白质的含量是牛奶的8倍,是牛肉、猪肉的1至2倍,人体需要的42种营养素花生中就含有37种,可以显著降低总胆固醇和有害胆固醇含量。因此,花生的需求量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而信阳市口口香食品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以花生深加工为主的企业,其知名度、美誉度已为广大消费者所认可。

信阳市口口香食品有限公司

“我们公司最早的名字叫豫南花生加工厂,始建于2000年8月,是河南省花生行业中唯一一家拥有进出口权的个体企业。2006年11月,我们投资新建了30亩的花生深加工项目,改名为信阳市口口香食品有限公司,被市政府授予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不久前,记者前往平桥区长台关采访时,信阳市口口香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德全这样介绍。

信阳市口口香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农业部定点花生市场、华中最大的花生集散地——长台关花生市场内,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紧临107国道,312国道,京珠、沪陕高速公路,京广、宁西铁路,交通便利,区位优越。经河南省发改委审核同意,已列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是市区重点扶持项目。

宋总经理说:“为了公司的发展壮大,我们按照‘公司+企业+合作社+基地+社员’的模式,2009年成立了平桥区惠民花生信用专业合作社,2010年被市政府授予市级示范社,2011年被河南省授予省杰出青年专业合作社,2012年被河南省授予省级龙头示范社,2013年2月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花生生产操作车间

记者看到,公司所在地位于我市平桥区长台关乡,由于淮河穿境而过,尤其适合花生等农作物的生长,产量高、上市早、花生特香,备受国内外客户青睐。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有脱红衣花生米、乳白花生米、酱花生、怪胡豆、鱼皮花生、日本豆、香酥花生米、五香花生果等产品。“除了花生本身的品质外,我们还在生产设备上投入了很大,目前有花生烘干机、分解筛、分选线、洗果机、废水处理、配电系统等,这些设备的上线和使用,使花生的营养价值得以全面体现,产品销往国内外,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我们的商标名称叫‘信花’,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站稳脚跟,实现从追求低廉到追求品牌的转变,公司上下付出了很多。在市工商局有关同志的帮助和指导下,目前,‘信花’已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的荣誉称号,在广大消费者心中占有较高的地位。”参观厂房时,宋总经理对记者说。

口口香车间操作

近年,随着生态环保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新理念的显现,信阳市口口香食品有限公司对企业的发展作了长远的规划。2013年1月,公司与河南洛阳奥吉特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河南信阳奥祥特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高档食用菌工厂化种植、研发及出口业务。该公司先期注册资金100万元,2014年11月增资2000万元,引进世界最先进的荷兰蘑菇种植工艺,智能化标准化恒温菇房。采用农业高效智能控制工厂化生产,一次、二次发酵隧道,从培养制作基料到基料传送,全部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全年可完成种植6个周期,365天可无间断供应新鲜蘑菇。目前,公司种植生产有双孢菇、褐蘑菇等,这些产品绿色营养,不仅味道鲜美、营养丰富,而且具有较好的保健作用,产品通过了“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和“无公害产品认证”,销往全国各地,出口到东南亚、欧盟各国,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称赞。

提起食用菌的好处,公司负责人宋俊刚兴致勃勃地说:“双孢菇是一种很健康、很实用的菇类蔬菜,含有人体必需的6种氨基酸,营养价值是其他蔬菜和水果的4至12倍,享有‘保健食品’和‘素中之王’的美称。”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公司拥有一大批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引进了世界上最先进的种植工艺和设备,正按照“循环农业、绿色食品、创造营养、传递健康”的发展思路一路前行。“我们将以诚信为本,靠务实奋发,努力提高产品的档次,做大做强花生产业,做细做精食用菌产业,用科学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创造低碳经济,农业完美循环。”宋总经理如是说。

商标小知识之十九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解答

驰名商标专题

问题六:工商部门为何要认定驰名商标?

通俗地说,一般的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针对注册商标,而且是限制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而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则涵盖了未注册商标,对于注册商标的保护也扩展到了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标服务上。为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由于承载较高商誉,比一般的商标更容易在较大范围内被复制、模仿、翻译,故驰名商标制度从保护商标权益和维护公平竞争及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给予此类商标区别与普通商标的特别保护。

问题七:驰名商标对于消费者来说有什么意义?驰名商标的产品质量一定比其他产品质量要好吗?

答复:商标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可见,立法机关希望通过商标立法实现的目的之一是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

商标从本质上讲是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驰名商标是“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这是对商标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要求,商标法本身并未要求驰名商标本身具有较高的声誉,或者说要求使用驰名商标的商品应该具有较好的质量。但是,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商标的声誉和产品的质量又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生产、经营者为了维护其商标形象,一般也都会比较注重提升产品本身的质量。

问题八:到目前为止,我国有多少认证的驰名商标?这些认证的驰名商标有哪些特点?

答复:首先需要纠正一下,驰名商标是依法认定与保护,并不是所谓“认证”、“评比”或者“评定”之类。

自1985年以来,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共认定驰名商标5556件(次)。司法机关认定的情况我们不掌握。这些商标应当说均为我国相关公众所熟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商标驰名只要求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不要求所有人或所有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的消费者对一些驰名商标可能不熟悉的原因。

来源:信阳新闻网 作者:叶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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