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日前,信阳市印发《信阳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实施方案》。对于各级党组织如何落实好工作,《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开展负主体责任。要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研究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全面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要按照“三转”要求,协助各级党组织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落到实处。
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确保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各级党支部要厘清支部书记、委员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订工作计划,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落实到位。
建立联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实行上下联动。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每人联系2个党支部,包括1个机关党支部和1个基层党支部,认真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活动,创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检查情况要定期通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批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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