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拉开序幕
为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县农机局高度重视,结合罗山县实际,制定了《罗山县县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对深松机、免耕播机、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薯类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捡拾压捆机(压捆机)、粮食烘干机、花生收获机、高效植保机械等机具品目实行应补尽补、敞开补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第一书记派驻村给予优先补贴。
为解决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加快推广农业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今年对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捡拾压捆机(压捆机)市县两级实行累加补贴;对联合收割机粉碎切割装置市县两级分别给予补贴。
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补贴工作思路,“对同类同档机具在省域内实行限额与比例对控”的规定,即实际补贴额度不高于30%的产品,按照定额进行补贴;实际补贴额度超过30%的产品,则按照该产品市场售价的30%进行补贴(取整到十位)。
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动罗山县农户购置使用先进农机具的积极性,发挥财政支农惠农的导向作用,全面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促进罗山县农村经济发展。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界朋友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