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自2016年5月开始,为时8个月,罗山县县司法局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抓学习,强认识,广泛宣传发动。该局分别召开党组中心组和系统党员、干部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县委许远福书记讲话和县纪委《关于印发<全县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认识,增强履行“两个责任”和落实“一岗双责”的行动自觉。
二是抓落实,硬措施,突出整治重点。局党组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明确落实主体责任具体措施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制定实施《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督查督办、问题导向、责任追究、台帐管理及信息报告等机制,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抓好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和建章立制环节,突出怠政、懒政、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及“四风”等整治重点,严肃整治和有效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抓结合,强实效,统筹推进发展。局党组将于7月上旬召开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暨整体工作推进会,集中约谈各所、处、中心、股室负责人和分管班子成员,要求各单位对照半年来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做到专项整治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司法行政职能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查纠查办重点,扎扎实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切实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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