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完成2014-2015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
为切实做好全县义务兵优待工作,进一步激发适龄青年投身国防建设的积极性,县民政局根据《河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规定,对光山县2014年度和2015年度两年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进行了发放,其中2014年度发放总额为3311664元,2015年度发放总额为4069698元,两年度总计发放金额7381362元,现已全额发放完毕,这对做好全县的征兵工作,解除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后顾之忧,鼓舞部队士气维护社会稳定都起到重要作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界朋友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