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检察院多次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本报讯(胡玲 周辉)日前,在罗山县县召开的县委政法暨信访工作会议上,罗山县县检察院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这是该院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多年来,该院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的接访理念,文明接访,温情接访,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形成“控申干警日常接访、检察长定期接访、班子成员轮值接访、中层干部点名随时接访”的接访格局。在办理涉检信访案件时,明确办案责任和处理程序,坚持用“四镜工作法”处置信访问题,即放大镜受理、显微镜办理、望远镜处置、梳妆镜立制,用执法为民的态度受理来信来访,用精益求精的标准办理信访案件,用站位全局的视角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用建章立制的决心完善长效机制,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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