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雷:“铁包公”应向违纪法官“亮红灯”

省纪委官方微博“清风中原”发布消息,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处级审判员陈鹏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铁包公”应向违纪法官“亮红灯”。否则,违纪的法官就会“无纪无天”也会无法无天,习近平曾经勉励纪委干部要当现代“铁包公”。
  把纪律挺在前面。法官如果不违法,违纪咋办?亮纪律“红灯”。信阳“铁包公”在这方面就挺在前面、立在前面、严在前面了。贯彻了中央、中纪委关于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现在存在一种倾向,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这既是错把法律当作了尺子,也是错误的政绩观,放松了对党员的要求,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造成了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纪委就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绝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
  执行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信阳“铁包公”向违纪法官“亮红灯”执行了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要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从严治党就是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篱笆扎得更紧。党纪笼子肯定要比国家法律笼子的眼儿更小、标准更严。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执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严明二字要害在执行,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党规党纪执行不严、不紧,党就会降格为一般社会团体,党员就成了普通公民。
  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纪律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必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刚性约束,决不能成为“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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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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