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内吸烟不听劝 新县一烟民被依法拘留

在加油站旁抽烟,面对监督还拒不改正。近日,信阳消防部门依法对这名“任性”男子予以行政拘留。

4月14日,新县消防执法人员在该县陡山河乡锦珠加油站监督检查时,发现加油站旁有一名男子徐某正在抽烟,监督人员上前劝说改正,该男子却不予理睬,视法律与公众安危于不顾。考虑到在加油站易燃易爆场所吸烟可能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监督人员强行制止了该男子抽烟行为,并根据《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依法对该男子予以行政拘留。

消防部门提醒,汽油是易燃物品,且有挥发的特性,当空气中的汽油分子达到一定的浓度后,遇到一点火星就有燃烧或燃爆发生的可能性。因此,为保障加油站的安全,加油站内必须避免一切火源的出现,禁止明火、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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