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加强电梯安全专项监管
连日来,县质监局认真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大会战集中月活动,对全县在用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活动中,县质监局依法封停了固始元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湖畔豪庭小区未检验电梯。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元弘物业管理公司未按规定对小区内在用的20多部电梯进行检验,也没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根据《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第16条的规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单位,执法人员随即作出封停电梯、对元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处罚的决定。
执法人员介绍,电梯的检测周期为一年,使用单位应提前一个月向检测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对于没有年检的电梯禁止运行,如发现电梯已过年检期没有年检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都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及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电梯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既普通又特别的立体交通工具。专家表示,电梯从设计制造到投入使用,维护和保养时不可或缺的环节,一旦出现疏漏,都会埋下事故的隐患。在此,我们也呼吁电梯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电梯维护保养以及年检制度,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确保群众乘坐电梯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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