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为农民工送去4万元赔偿款

近日,罗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萍来到龙山法庭辖区最偏远村庄莽张镇王乡村,为农民工王某送去了4万元赔偿款。据了解,自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审结农民工讨薪案件89件,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356.1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5年3月24日,王某在王某某分包的钢筋工程作业时伤到左脚踝骨,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王某某在支付1.1万元医疗费后拒绝支付后期赔偿款,协商无果后,王某将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及分包人王某某告上了法庭。案件经过龙山法庭庭长董王超的耐心调解,三名被告同意支付王某后期赔偿款4万元。赔偿款到位后,考虑王某行动不便,马萍亲自将赔偿款送到王某家中,为王某解除后顾之忧。在与王某的交谈中,马萍详细了解了其家庭状况及存在的困难,并嘱托王某好好治疗,安心过年,受到了王某的真诚感谢。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作者: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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