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内外的感情纠葛
近日,在商城县法院采访时,记者读到一被告(服刑人员)写给办案法官的信,信中不仅有对办案法官的感谢,还有对原告的思念之情,并规划了未来。真情实感,非常动人。
原来,这是近日商城县法院刚刚受理的原告代某某诉被告花某某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一案。原、被告早年经媒人介绍相识,2010年2月按照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生一男孩,但一直都没有领取结婚证。2011年4月14日,被告花某某与他人发生争执并将人打伤,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如今已经服刑4年多。
对于涉及服刑人员的案件,承办法官非常慎重,既要保护好原告方的合法权益,也要注意保护好被告方的合法权益并做好安抚工作,必须从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角度出发。办案法官决定将法庭设在监狱。被告得知原告起诉的事情后精神压力较大,今年8月份以来,办案法官一行多次来到监狱了解情况并耐心做工作,在监狱方的配合下对被告进行了精神上的安抚。日前,办案法官在监狱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被告方态度很好,情绪很稳定,也知道自身存在的问题,经过办案法官一番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庭审后,应被告的要求,原、被告之间进行了一次单独谈心。
这一案件的调解处理对双方关系是一次很好的缓和,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原告代某某安慰被告要好好改造,被告也表达出了对原告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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