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遭推诿 法院依法高效维权
辛苦干了活,在讨要工资时却遭遇“踢皮球”,平桥区农民工汪某、正阳县农民工吕某就遭遇到了这样烦心的事。汪某、吕某在多方奔走无果后,选择了诉讼维权,近日,他们在法院拿到了判决。然而,这仅仅是浉河区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 活动中迅速行动的一个缩影。
2013年5月16日,被告信阳某酒楼与被告信阳某装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某酒楼将自己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交由该装饰公司承做,工程总造价为580万元,原告汪某负责酒楼的乳胶漆工程,吕某负责酒楼的木工工程。工程结束后,汪某、吕某多次要求被告装饰公司支付工资款,但屡遭推诿。无奈之下,两人将被告某装饰公司和被告某酒楼告上法庭。
浉河区法院及时开辟农民工讨薪维权绿色通道,及时立案,及时开庭,并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该院对该案迅速做出判决,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由被告某装饰公司支付原告汪某工资款17万元、吕某18.3万元,被告某酒楼对上述所欠工资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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