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中心组(扩大)举行集中学习

11月30日上午,市委中心组(扩大)举行集中学习。市委书记郭瑞民主持学习并讲话。

乔新江、刘国栋、王道云、冯鸣、刘金志、方波、焦豫汝、王乐新、李水、尚邦君等在家的在职副市级以上领导和市委各部委(办)负责同志,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外侨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焦豫汝传达了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乐新领学了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郭瑞民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到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准确把握中央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党委(党组)负总责的要求,履行好把握正确方向、部署指导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好队伍建设等重要责任,尤其是“一把手”要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担起责任。各级宣传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把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以刚性约束推动工作落实。

就贯彻落实好《规定》,郭瑞民强调,要认清意义。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建立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深化改革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带头维护法律权威,主动担负起推进依法治国的责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准确把握。《规定》条文虽然不多,但内容十分丰富,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建立了明确而具体的记录制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威慑力。要认真研读《规定》,准确把握各项要求,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弄明白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搞清楚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以实际行动发挥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作用。要严格遵守。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办事观念,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据、合乎法律规定程序,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任何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要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把学习贯彻《规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深入研究,精心谋划,尽快建立执法执纪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务实、管用、有效的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司法机关要忠实履行职责,勇于担当责任,做到守土尽责。要充分发挥报刊、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的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干部自觉、各界监督、齐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力度,对个别“顶风干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推动《规定》落到实处。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作者:胡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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