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法院诉前调解一起金融借款纠纷

近日,商城县法院诉前调解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虽然很简单,但是当事人的争议很大。原来,原告杨某某等6人于2012年在某银行开展扶贫到户小额贷款时贷款40余万元,还本付息后,杨某某等人要求银行按照规定发还扶贫到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2万元。银行认为,6原告以贫困户申请贴息资金贷款,虽经乡、村两级审核通过,但县扶贫办、财政局审核时未予批准,不能享受贴息资金,故拒绝支付。负责立案调解的立案庭副庭长熊伟在征询原告、被告双方的意见后,根据原告的诉求和案件的性质,向双方当事人辨法析理,指出双方当事人在本案中均存在过错。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诉前调解协议,被告银行一次性支付6原告现金1万元。被告银行表示,在以后的贷款业务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6原告优先办理贷款业务,而6原告也对案件在几十分钟内就得到圆满解决表示感谢。

这只是商城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的一个缩影。“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场所,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这不仅仅是一句承诺,更是承载着司法为民的神圣职责。”熊伟说。

据了解,该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讼指南、风险告知、诉讼引导等多种形式主动加强诉讼指导,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对诉求不当的当事人,由导诉人员或值班庭长指导其理清法律关系,避免因诉讼不当而增加负担。同时,打破了法院原有按流程、分部门、分人办理诉讼事务的工作模式,通过加强全院各个审判部门、各个窗口、各个环节的整体联动,使大部分诉讼事务在诉讼服务中心内集中办理,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该院从安全保障、诉讼引导、便民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入手,变单一型服务为全方位服务、变被动型服务为能动型服务、变分散型服务为联动型服务,使司法服务转型,构建了一个个司法和谐的新乐章。截至目前,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来诉来访人员7000余人次,登记立案9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为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救助,减、缓、免诉讼费85万余元。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作者:赵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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