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五起“四风”典型案件进行“两个责任”追究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大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方面“两个责任”的落实力度,近期,按照《信阳市“四风”突出问题“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要求,市联合督察办对查处的五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两个责任”的追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潢川县教体局下属单位违反工作及财经纪律责任追究案

经查:潢川县张集乡所属各学校多名教师上班不正常、中心校多造“聘用教师工资册”解决超支的招待费。对此,县教体局局长闵家玉、副主任科员何建国(包片领导)负主体责任,纪委书记冯建斌负监督责任。经研究,潢川县纪委给予闵家玉党内警告处分、何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冯建斌诫勉谈话。

二、淮滨县商业集团工作人员违反人事纪律和工作纪律责任追究案

经查:2015年5月25日,该单位杨兰青、周维东两名同志违反工作纪律,9月4日该单位周维浩、刘素俠两名同志违反工作纪律,同时,该单位还存在违反人事纪律,违规为6名职工办理入编手续问题。对此,淮滨县商业集团党委书记王文泉负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程锦负监督责任。经研究,淮滨县纪委给予王文泉党内警告处分,通报批评;对程锦约谈警示。

三、息县水利局副局长等人提前离岗接受他人宴请责任追究案

经查:2015年9月17日下午,息县水利局副局长赵璧、郑艳韧,办公室主任付超峰3人提前离岗,到息县某酒楼房间内接受他人宴请,并涉嫌打牌娱乐。对此,息县水利局局长温玉堂负主体责任。经研究,息县纪委给予赵璧、郑艳韧、付超峰党内警告处分;对温玉堂诫勉谈话。

四、光山县弦城医院支部委员违规操办责任追究案

经查:2015年7月3日,光山县弦城医院支部委员兼主管会计卢福生违规操办母亲丧事并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光山县弦城医院和光山县卫生局都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经研究,光山县纪委给予卢福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对县弦城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喻光泽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该院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副院长付晏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县卫生局党委向县委写出书面检查,对县卫生局党委书记饶明胜、纪委书记敖荣云诫勉谈话,并责成卫生系统开展全县干部纪律作风整顿。

五、潢川县谈店乡村建中心主任等人打牌娱乐责任追究案

经查:2015年9月2日,潢川县谈店乡村建中心主任李殿军、国土所所长鄢金辉、谈店村支部书记黄国华、牌坊村支部书记刘建忠4人在谈店乡某酒店打牌;谈店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鲁明全、大吕河村支部书记付国华、谈店村街道干部王荣红在旁边观看。对此,谈店乡党委书记陈红,乡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杨帆,乡宣传委员、副乡长胡冬梅负主体责任,乡纪委书记王静负监督责任。经研究,潢川县纪委分别给予李殿军、鄢金辉、黄国华、刘建忠等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程序免去李殿军村建中心主任、鄢金辉国土所所长职务;分别给予鲁明全、付国华、王荣红党内警告处分;对陈红进行约谈,对杨帆、胡冬梅、王静诫勉谈话。

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案件的查处和通报,体现了我市坚定不移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决心,各级党委和纪委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狠抓《信阳市“四风”突出问题“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从严压实各县区、各单位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顶风违纪搞“四风”的,要从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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