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反贪精准初查机制的构建

一、精准初查的概念

精准初查就是将过去粗放式、简单化的初查向精确化、精细化初查发展,经过规范化的受理、筛选、审批和实施初查环节,不断提高初查精准率,力争通过秘密外围调查把核心证据固定在立案前,实现“立案即可结案”的境界。

二、当前反贪初查普遍存在的问题

案件线索发现难,“无米下锅”困境多。匿名举报线索偏多,且不少属举报失实,使得办案机关在这类案件上展开初查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初查方案简单粗放,“跑风漏气”现象多。由于办案人员拿到线索后,没有针对性制定周密初查方案,而习惯于凭经验按部就班地展开初查,急于公开调取资料,往往打草惊蛇,导致罪证被转移、销毁。

初查手段模式落后,“夹生饭”难题多。侦查人员把突破案件的希望寄予获取口供上,往往形成深不了又放不下的僵持局面。勉强立案后难以做到立诉可判,几经补查,最后甚至改变管辖或撤案。

与纪委、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不足,“单打独斗”作风多。检察机关主动沟通不够,责任追究制度不严,导致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不多,使得许多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大大增加了初查及侦查成本。

三、实现反贪精准初查的途径

(一)夯实初查三个基础

1.夯实初查理念基础,实现侦查重心前移。针对职务犯罪初查的重要性,制定本院切实可行的初查工作规则,以规则细化初查理念,规范初查行为。2.夯实初查经验基础,抓住初查关键节点。注重总结不同案件的发案特点规律形成侦查经验,使每位侦查人员做到心中有数。3.夯实初查方法基础,保障秘密初查。反贪干警始终要牢记“细、密、实”反贪侦查三字经,除了查询户籍、房产、银行、话单等常规的有效初查方式之外,还要将多种特殊初查方法作为每位反贪干警的必修课程、必备技能。

(二)制定初查三个标准

1.提请初查报告达到“三明”。 一是快速判明被查对象主体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二是判明被查行为是否与职务有关联,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达到立案的标准。三是判明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是否真实,是否有可查性。2.初查结果报告做到“三清”。 一是被查对象基本情况和关系网络清。二是案件突破口和取证关键点清。三是拟采取侦查措施和潜在风险点清。3.提请立案报告做到“三到位”。一是关键证据到位。二是必要程序到位。三是被查人和重要证人到位。

(三)搭建初查三个平台

1.搭建与纪委无缝对接平台。纪委是贪污贿赂案件线索的重要集聚地。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县纪委的沟通,使案件线索通报常态化,实现协作配合的每个环节的“无缝对接”。2.用好大数据信息平台。反贪局要设立“侦查信息服务中心”,配备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建设云平台,专门配合反贪侦查或初查筛选分析大数据,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实行网上全面初查,驻守辖区内的主要论坛,发现职务犯罪线索,拓宽网上初查空间。3.创设人员专业化平台。在提高侦查人员全面素质的基础上,根据人员特质,要求每位侦查员至少有一项突出侦查技能,分类培养初查能手,激发队伍发展内驱力。根据不同领域的行业特点和侦查人员熟悉程度,划分专业办案小组,重点跟踪,相互竞争,遇到大要案联合开展初查,有效提高发现犯罪能力。

(作者系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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